大麦屿街道联丰村鹭鸶礁处理设施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麦屿街道联丰村鹭鸶礁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拨款(略)%,委托台州宇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大麦屿街道联丰村鹭鸶礁,本工程为联丰村鹭鸶礁绿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终端位于麦屿街道联丰村鹭鸶礁。污水处理设施模为(略)t/d,处理工艺为A(略)+铁碳除磷工艺,出水水污染物COB,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备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一级标准,本次设计主要为终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污水改造,终端用地面积(略)平方米。工程内容:(略)
2.1.2本工程造价:(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本次招标分为:(略)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略)
2.5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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