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斗顶新苑出让地块周边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榕晋发改基[(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①新园路:(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新园路桩号AK0+(略)~AK0+(略).(略)及AK0+(略).(略)~AK0+(略)、斗顶佳园东侧道路CK0+(略)~CK0+(略).(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通信管道、交通电气、交通及安全设施及绿化等。本项目中路缘石、检查井全部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略)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略)~(略)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件:(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件:(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